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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7%

    2018-11-6


        曾经,手持医保卡到医院就诊,是一项只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的人才拥有的福利。如今,这项福利已覆盖到所有福州市民。


        福州市于2001年1月1日启动医保制度改革,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2005年7月,在罗源县试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年后在全市全面开展;2007年,作为全国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一,福州市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福州市城镇居民户籍的老年人、在校学生、儿童等群体全部纳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以我省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为契机,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从今年1月1日起,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整合工作。


        “为使医保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医保参保‘四比对’机制,加强与养老保险参保、工商登记、税收和住房公积金缴交数据比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参保扩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福州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8月,福州全市职工医保参保单位达到8.8万家,参保人员为157.8万人,参保率达98%。


        在城乡居民参保方面,福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标准、政策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截至10月中旬,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458.2万,参保率达98.7%。(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