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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这些最新就业政策要知道

    2018-8-29

    一、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条件和对象: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按规定实际缴纳额的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
       2.补贴期限: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对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企业(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6个月内就业见习的,每月按我市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补助(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期限为6个月内的实际见习月数。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资助。
       2.补贴标准: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在莆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办理机构:涵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3396116、33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