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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司法局法规处 (2018年)招聘公告

    2018-5-24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法规处工作人员1名。

    2.岗位职责:协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司法鉴定管理及法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岗位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筹备和组织实施期间需要加班。

    三、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约2500/月(含五险一金)。 
        六、报名方式

    请于201867日前将个人简历(附近期彩照)发送至电子邮箱fzssfjd@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个人姓名)。如简历审核通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3319614(工作时间),贺女士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607室。

     

    福州市司法局 

    20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