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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职时公司“降薪”,你能接受吗

    2018-4-24

    来源:劳动报


        在电视求职节目中达成的聘用意向,却在办理入职时遭到入职条件变动。近日,杨女士的求职经历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一阵热议。

        事实上,杨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在求职过程中,不少求职者或多或少都会遇上企业出尔反尔,变更录用条件的情况。那么,当企业降低录用条件时,你是否会继续入职?对此,劳动报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如果遇到录用条件降低,逾六成受访者则会放弃入职。

        事件:参与电视招聘却遭“降薪”入职
        据媒体报道,杨女士是沈阳理工大学的硕士,今年3月毕业后报名参加了一档卫视的现场招聘节目。在节目中,她介绍了自己曾获得的奖项,并展示了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成功与现场的一家企业达成聘用意向:公司开出13000元的月薪,并给予其销售运营总监助理的职位。

        节目结束后,公司给杨女士发了入职通知的电子邮件,并通知她进行入职体检。此时,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称工资有变动:工资底薪变为4000元,通过她的努力最后月收入能够达到13000元。杨女士拒绝接受工资的变动,因为在电视节目里企业承诺给出的13000元应该是每个月的底薪,并不是综合月收入。虽然事后经栏目组协调后,称杨女士可以正常入职,但是她直接拒绝:这样的公司不能再相信。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都对杨女士上电视节目找工作的行为表示“佩服”,“现在许多互联网招聘也暗含招聘隐患,像这类电视招聘节目,肯定也含‘炒作’成分。她选择上节目应聘,这胆子真大!”也有人认为,求职应当是劳动者与企业双方交流的过程,像电视节目的模式,根本无法好好了解彼此。与网友意见相仿,调查结果显示,8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不会尝试、参与像电视招聘节目这类的招聘方式。

        讨论:求职者看重企业诚信度
        除去电视节目招聘这一形式之外,让更多网友热议的还要数企业出尔反尔的行为。调查中,65%的受访者认为他们会与杨女士做出同样的决定:放弃这次入职机会。

        “如果工作真的很适合自己,我可以接受适当在工资上放宽要求。但对于已经说好的条件,再出现出尔反尔,我是不能接受的。”网友“lydia”认为,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一方的变更行为违背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这一做法与她的观念不相符合。另有网友表示,在入职时企业就这样,入职工作后难免会有侵权隐患,为了自己的权益着想,还是另谋高就为稳。

        但是也有网友认为,如果这家公司具有潜力,且岗位十分合适自己,那么即便工资有所调整,也应该给双方一次机会,不能“一锤定音”。“我还是会入职这家公司。现在找工作不易,碰到与自己有意向的公司我会选择珍惜。”网友“看淡风云”表示,入职薪资并不能代表自己的能力,只有经过长年累月的工作表现才能得到适合、满意的薪资。

        除了企业的诚信之外,不少网友认为企业一些其他特征也应当纳入招聘的考量之内。调查中,31%受访者看重企业的福利待遇,而38%受访者偏向于企业的发展前景,其余的三成受访者则认为企业诚信更为重要。

        建议:没签合同单位也不能免责
        对于杨女士的遭遇,很多网友都认为企业的行为对她造成了损失,“如果入职她的工资就会降低,如果不入职她又要重新找一份工作。这个‘坑’太大。”

        对此,就业指导专家认为,在双方洽淡劳动合同条款时,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进行了变动,并不代表存在劳动争议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但是,该用人单位在电视求职节目中作出的承诺没有兑现,应当承担民法意义上的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在雇佣关系中,并不是说,只要不是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免责。如果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