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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出台人才引进操作细则

    2018-4-10

    来源:海峡人才报


        宁德市近日出台《引才荐才奖励操作细则》《重点产业人才纳税奖励操作细则》《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等九项具体细则。

        根据细则,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引进或推荐的重点产业人才被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的,分别给予引荐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10万元/人、5万元/人、3万元/人奖励,每年9月10日至30日申报。

        被认定为宁德市一至五类“天湖人才”的重点产业人才可享受纳税奖励,每年5月1至15日和11月1至15日集中申报。由受益地财政按一类人才50%、二类人才30%、三至五类人才20%分别连续5年给予奖励。

        对于引进“天湖人才”的配偶,通过优先办理对口调动、符合条件的直接考核进入事业单位等多种渠道,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申报对象需经确认为宁德市一至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的配偶。

        同时,宁德市每年面向重点产业人才遴选不超过10名市级技能大师,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已评上宁德市重点产业市级技能大师的,如被遴选为宁德市技能大师的,则按奖金补差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对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中被新认定的中青年(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连续5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的住房补助,每年5月、10月由企业集中申报。

        此外,细则还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研究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2017年6月30日起,宁德市委、市政府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并在宁德市正常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