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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重金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

    2018-1-30

    来源:海峡人才报


        宁德市教育局日前印发《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操作细则》,将重金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

        《细则》规定,引进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起全市教育系统新引进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宁德市辖区外在编在职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符合当年度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急需学科专业指导目录的宁德市辖区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专任教师。

        引进人员除享受该市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后前3年(36个月),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引进人员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据了解,引进工作一年两次,每年3月、11月份分别集中开展。其中,3月份引进计划结合全省新任教师统一招聘开展,11月份引进计划结合省外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部属免费师范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