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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场上,“严重违纪”怎么算?

    2018-1-23

    来源:劳动报


        近日,因大雪堆积,北方一些铁路路段被迫中断,不少列车因此大面积晚点。而此时,“一名列车售货员加价一元向乘客兜售方便面”的新闻被爆出,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据了解,该名售货员因“严重违纪”已被单位辞退。

        职场中也有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比如长期旷工、不按规定行事、欺骗公司。然而,究竟哪种行为属于“违纪”,哪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呢?对此,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表示了解公司对“严重违纪”的定义,并知道如何为自己“发声”。

        事件:加价一元售卖方便面被辞退
        据了解,日前从济南发出的K15列车,列车售货员陶某私自将标价6元的方便面以7元的价格向4位乘客出售,共卖出加价方便面8桶。列车长在收到投诉信息后,已责令陶某退还差价并向乘客道歉,同时停止其售货工作。根据《济南客运段旅客列车售货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责任人陶某辞退,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餐车长予以免职,对有关管理人员失责失管予以责任追究。

        处罚决定公布后,有人认为该名职工的行为给铁路工作者抹黑,应当被辞退;也有人认为,客运段对职工的前期教育没有做好,错并不全在这名列车员身上。在调查结果中,88%的受访者认为这名列车员属于“严重违纪”。

        网友“洪小姐”留言表示:“加价一块钱售卖方便面,虽然听上去数额很小,但这是发生在因积雪太厚而造成大面积晚点的火车上。我认为在这种特定条件下发生的违纪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违纪’,客运段对其辞退的处罚并无不当。”同时也有网友指出,售货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销售,不仅仅代表的是其个人形象,也代表公司形象。在这次事件中,售货员的行为影响到中国铁路的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肯定属于严重违纪!”

        声音:企业应对“严重违纪”明确定义
        在职场中,企业辞退职工的方式很多:调岗培训不成解除劳动合同、经营不佳大面积裁员、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完不成基本工作任务……这其中,“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最为常见。

        那么,职场上的你,是否了解企业中关于“严重违纪”的定义呢?调查结果显示,79%的受访者认为了解自己企业对“严重违纪”的定义。

        “所谓‘严重违纪’行为,不就指的是公司规章制度中要开除的那些规定嘛,比如不能撒谎欺骗客户,不能长期缺勤。”刚入职不久的新人倪珂一进公司就参加了培训,第一课就是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她着重看了“工资奖励”以及“严重违纪”的规定,“在公司工作为的就是要能留下来,肯定要先知道什么情况会被公司辞退啊。”在她看来,除了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外,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她工作时特别要遵守的。

        网友“郭磊”同样认为,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外,判断员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的最直接、最主要依据当属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实操性在判断员工是否违纪方面很重要,也是公司能否依此向员工主张损害赔偿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关键因素”。

        法律:通过民主沟通渠道为自己“发声”
        虽然不少职工都知道“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由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决定,然而,如果当公司误会或者故意以这条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又是否知道该如何为自己“发声”呢?79%的受访者表示清楚公司的沟通渠道。

        “像我们公司每年召开职代会之前,都会给我们填写匿名职工意见交流表。因为是匿名的方式,所以在上面我会放心地将意见写出来。”一名网友在留言中写出自己公司的做法。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对此案例的相关问题,法律上也有解释。

        加价一元售卖方便面,是否能算违纪?
        答:加价一元销售方便面,属于违纪行为。职工这一行为表面看并不十分严重,也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但该职工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失职,并且违反了职业道德及诚实信用原则,且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这类行为属于定性的问题,不以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作为评判标准。就本案例来说,该职工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铁路公司的整体形象。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用人单位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都属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劳动者一方也会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比如病假期间外出旅游,虚假报销,销售员“飞单”。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劳动者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按违纪处理。

        职工“先斩后奏”能否算作严重违纪?如果职工违纪,上级领导能否归责?
        答:案例中的职工未经上级同意就擅自加价销售方便面,这种未经用人单位授意,擅自做主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但如果职工是基于紧急情况,为了维护用人单位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擅作主张的行为,不属于违纪。

        下属违纪,作为上级应当承担相应管理不善的责任。上级领导应当对下属职工进行有效管理,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下属职工的违纪行为,若是因上级疏于管理造成的,上级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上级领导已经完全履行自身的管理义务,下属职工是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违纪行为。此时,作为上级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职工违纪,企业能否直接辞退?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员工违纪处罚中最严重的处理方式。

        用人单位要对职工进行违纪处理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职工存在不当行为;该不当行为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

        哪些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由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在规章制度中自行制定。但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纪处罚中最严重的方式,对于职工一般违纪行为,不宜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对那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制定违纪处罚条款时,用人单位需要兼具合法性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