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需创新与执行并举

    2016-6-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史倩 “推广干部到社区报到”,这是上海在第一个进一步对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试点、开先例出台《中共上海市委工作规则》等措施之后,又一个从严管党治党的新举措。此举措“打通八小时内外界限,推广干部到社区报到、公示进社区、考察进家庭等做法,深入了解干部工作以外的生活圈、亲属圈、社交圈,切实把从严要求延伸到干部工作生活全过程”。(东方网 6月14日) 媒体披露,许多落马官员收受贿赂,六成以上是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十八大以来,很多地区都在尝试和摸索对干部“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管,遏制腐败产生。例如,广东省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南京建立的“特别监督档案”等等。所以,上海此次举措虽然形式新颖,但最终的效果却有待后续观察。 “八小时之外”,虽然工作时间结束,但相应的权力根本没办法从干部身上剥离。由于疏于对干部“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督,使得腐败因子极度活跃,成为滋生腐败的“黄金时段”。所以监管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之外”的方向应该坚持。但对此,我们既要在创新监管方式上想办法,更要在执行力上求实效。 创新监管方式,弥补监管短板。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急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适应新形式需求,来防止老虎、苍蝇的产生。很多时候,对干部工作中能够监管到位,但工作外很难周全。工作之外,公与私我们很难分清界限。“推广干部到社区报到”在内的类似监管方式,却可以打通八小时内外界限。让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好“八小时工作之内”、管住“八小时工作之外”。全方位监管干部,将腐败因子的活跃度降到最低直至灭亡。 执行上求实效,避免制度荒置。制度再全、方式再新,不严格执行,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一切都是浮云。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剩勇教授认为:“其实,官员私德早已‘入法’。不管是党纪政纪还是《公务员法》,都对官员廉洁奉公、职业道德乃至生活作风,规定得非常严格。单从纸面上看,我国对官员私德的要求,比西方国家更高。”但是,并没有对官员产生震慑力,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可以说,这些现有的党纪法规没有执行到位,形同虚设。 因此,我们在不断弥补自身监管短板同时,必须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必行,不放过任何一个踩红线、闯禁区的干部,才能够形成威慑力,确保党纪法规权威性,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