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以“有组织有纪律”为信条

    2015-10-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何浩民 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京华时报》10月27日) 对一些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人我们经常用“无组织无纪律”来形容,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干部队伍一旦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就会导致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蔓延,为所欲为、慵懒散漫、不成体统,把队伍变成一盘散沙,少数干部甚至越走越远,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极大削弱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的声誉和形象。 对党员干部来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带着组织纪律的影子,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心中有党,能否做到守规矩、讲纪律,这不仅是每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体现,也折射队伍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把“有组织有纪律”作为终身信条,自觉服从组织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接受党纪监督。 心中有党是根本。心中有党必须清楚“我是谁”,就是要时刻把党的规章制度放心上,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意识。少数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严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就是因为忘记了党员身份,思想上无原则,行动上无准则,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失去信仰、丧失党性。必须把好思想这个“总开关”,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秩序,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制度建设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让干部“有组织有纪律”,离不开个人思想建设,更离不开党纪法规制度建设。王岐山强调:“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加强制度建设,就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把“红线”划出来,把“雷区”标出来,让干部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使广大干部以党纪国法为准绳,自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党组织管理之中,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执纪监督是保障。习近平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不能停在纸上,更不能挂在墙上,法规制度一旦成为摆设,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对“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处,不折不扣地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只有真正把纪律规矩变成带电的“高压线”,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才能让组织观念淡薄、我行我素、违法乱纪者付出代价,让广大干部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