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腐的“机会”幻灭于败的“成本”

    2015-9-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苏 颖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雅图表示,中国将继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愿同国际社会积极开展反腐追逃合作,让腐败分子在海外永无“避罪天堂”。 在经济学中,有个“机会成本”的概念,即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同样地,腐败也有机会成本,那就是身败名裂,永无“避罪天堂”。 近年来,一些官员修炼起了“乾坤大挪移”,想方设法地把妻儿老小移民海外,打着既利于将贪腐“成果”转移出境、又为东窗事发后铺好退路的“如意算盘”,可谓一石二鸟、好个“周全”,从而把自己打扮成彻彻底底的裸官,以便放开手脚试穿贪腐的“新衣”。 萨迪有句名言:“贪婪的人!他在世界各地奔走。他在追逐金钱,死亡却跟在他背后。”这表明,腐的“机会”终究会幻灭于败的“成本”,就算贪官们跑到天涯海角,也翻不过党纪国法的“五指山”。 腐,始于信念的滑坡,终于行为的堕落;败,既断送了个人的前途,也有损于全党的事业。那么,如何减少腐的“机会”,增加“败”的成本? 一方面,人间有味是清欢。党员干部要自觉认清责任、约束欲望。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选择了当官,就该先灭了发财的念想,追逐的是“钱途”,就不要“误入”官场之门。别指望贪腐得盆满钵满后可以溜之大吉,莫以为天涯海角就是“世外桃源” “避罪天堂”。正如弗洛姆所言,“贪婪的人不会是一个自由的人,也不会是一个幸福的人,而只能是被欲望驱使的奴隶。” 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需要持续加强党的建设,需要坚持不换频道抓深化,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筑牢建强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根基和外部约束,从而不断减少腐的“机会”,增加“败”的成本。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曾是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在案发后逃往加拿大,错把海外当成避难的天堂,最终还是被灰溜溜地遣返回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自猎狐行动、“天网”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全球追缉,已有一批外逃腐败分子被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铁的法纪、血的教训告诫着每一名党员干部,莫练贪腐的“大挪移”,天涯海角不是“避罪天堂”,步入贪腐歧途不仅会让自己身败名裂,还会辜负人民的信任,动摇党执政的根基,这才是最惨重的“机会成本”。唯有一步一步修炼为民服务的本领、清廉为官的内功,自己才有光明的前途,国家才有昌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