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提拔让任前“考廉”亮真章

    2015-6-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顾一娴 据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6月3日,镇巴县组织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两人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思想教育占据着基础性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治理和防治腐败,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使党员干部在灵魂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做到“不想腐”。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在陕西省,2008年初就开始试点推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并逐渐实现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全省范围内的全覆盖。截止2014年6月底,陕西省已有55224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关卡,“任前考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督促领导干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廉”,而不是为了“卡”住谁,要让领导干部懂得这个道理,就必须有效运用考试成绩,让考试动真格、亮真章。“不合格就暂缓提拔”,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已经在陕西全面铺开,从某些人以为的“走过场”、“廉政作秀”到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再到这次镇巴县2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陕西“任前考廉”着实“杀伤力”十足,确实动了真格、亮了真章、成了常态。笔者认为,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不合格就被暂缓提拔”,势必能让领导干部对“廉考”产生敬畏之心。在“凡提必考”的原则下,这种廉政教育方式的创新,这种对考试成绩的有效运用,不仅能“以考促廉”,使廉洁从政规范得到宣传普及,而且能“以考促学”,有效倒逼领导干部主动自觉学习,时刻告诫自己要绷紧廉政这根弦。 我们必须清楚,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不是单凭一次任前考试就能测试出来的,一张合格成绩单,也不可能成为干部清廉的保证书。廉政考试的作用是有限的,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更不意味着一生过关。但是,尽管廉政考试作用有限,也不能否认其现实必要性。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大,面临的诱惑就越多,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遭遇被腐蚀的风险就越大。任前“考廉”,体现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思想,是普及法纪知识、教育和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是督促和提醒干部知法知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必然选择,廉政考试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考试这种形式,督促新任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知廉、执廉、守廉。可以说,对于即将走上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而言,廉政考试是一剂“预防针”,是一次廉政再教育,能进一步巩固廉政知识、强化廉政意识。 当然,“考廉”目前主要针对“任前”,也就是新提拔干部,也就只能倒逼领导干部在提拔前认真学习党纪国法,如何促进全体领导干部在整个为官从政过程中加强廉政学习,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课题。廉政教育应当是系统的、规范的、长期的,要将廉政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完善任中“话廉”、任后“述廉”的全部制度链,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