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刻在心的宪法最有力量

    2015-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崔楠楠 领导干部任前要考法,任后要手持宪法宣誓,年终考核要述法,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社会呼唤和实践需求,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也步入了快车道,然而一些人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无论是考法、宣誓还是述法,都只不过是走走过场,一时之功难有实际成效。 干部学法、普法本就是务虚之举,但虚功不等于应付了事,任前考法不及格要撤销任职,宣誓过后不奉法要严肃追责,年终述法不过关要禁评等次,一招一式都是严防走过场的克星,虚功不能扎实做好,程序不能严格执行,那等待的必将是法治的宣判。 记得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无数中小学生手执宪法文本,向国旗庄严行礼,对于孩子们来说,对宪法文本的内容可能知之甚少,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仪式,就足以使他们深刻领悟宪法的尊严与法治的力量。每个人都并非法治专家,但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始终坚持对法律的拥护与敬畏,就能汇聚成建设法治强国的持久动力。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上,首先在干部中取得一致、达成共识,才能逐步推进、获得拥护、凝聚人心,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国的“最大公约数”,这就需要创新途径、创新方式,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而考法述法就是最好的切入点。 诚然,违法的不一定都是法盲,政法系统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法治约束的新举措不可能确保违法者的零出没,然而,倘若没有这一系列的法治新规,推进依法治国势必更难着陆,制度上对法的重视都无从谈起,又如何奢望人们坚定法治信仰,心中本无“法”,又何谈依法?唯有通过条条框框的约束,引导广大干部学法,促使广大干部懂法,让“法”在心里“扎根”,方能在行政过程中知对错、辨是非,才能为“有法必依”打好理论基础。 法律,是国家的尊严,是社会和谐的尺度,广大干部必须带头遵守,要通过程序上的束缚让法律在广大干部心中占据制高点,通过强有力的普法措施让法律在广大群众心中生根发芽,确保人人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