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人才报
《福州市仓山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有效期暂定为3年。
根据《办法》,两类人可以申请人才公寓:一是由福州市仓山区委、区政府评选表彰的“仓山区优秀人才”;二是在福州市仓山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且在仓山区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中的优秀人才。
据了解,人才公寓由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商议一个优惠的购买价格,安排房源供各类优秀人才购买,并按建筑面积标准内的购房总价,享受10%的购房货币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申请人购买人才公寓建筑面积超过标准的,超标部分按照市场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