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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参评省直机关“学雷锋,践行核心价值观作表率”十佳典型的通知

    2014-6-12
    流动人才党委,市场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省直机关“学雷锋,践行核心价值观作表率”2013—2014年十佳典型的通知》(闽委工综[2014]23号)精神,为引导党员干部以雷锋、焦裕禄和盖军衔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雷锋精神,不断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水平,拟通过自荐、他人推荐的形式,推荐候选人参评“学雷锋,践行核心价值观作表率”2013—2014年十佳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场全体党员(含流动人才党员)。 二、评选标准和类型 评选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十佳典型”各类别的具体标准是,助人为乐典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典型: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诚实守信典型: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敬业奉献典型: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孝老爱亲典型: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评选方法 活动将进行三轮评选。第一、二轮经主办单位、评审组评选出30位候选对象,第三轮经公众网络投票,依得分高低评选出“十佳典型”10名,其余20名为提名奖。获奖者可获得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 请各支部认真挖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雷锋精神,具有代表性、获得群众认可的突出人物;尤其注重挖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涌现出来的新的先进个人,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姓名和基本情况报机关党委。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机关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