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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韩将互免派遣员工保险缴费义务

    2012-11-2
    来源:人民网 作者:孙伟东 人民网首尔10月30日电 中韩两国29日下午在北京签署了中韩《社会保险协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和驻华韩国大使李揆亨出席了签署仪式。 中韩两国决定在今后的13年内互免派遣劳动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双方还决定5年内适用互免在对方国家被雇佣的劳动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义务。此外,免除向对方国家派遣的公务员养老金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双重缴纳,永久免除个体户养老保险的双重缴纳。 韩媒在报道中指出,中国《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9月起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也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5大保险,为此,韩中两国一直在为签署社会保险协定进行协商。 据悉,中韩《社会保险协定》11月份通过韩国国会批准后,将在两国同时生效。 韩国驻华大使馆有关人士表示,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将重点放在减免进驻对方国家的企业和劳动人员承受不必要的双重负担。协定签署后,在华韩企和劳动人员一年可以节省约3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6.3亿元)的资金,雇佣中国人的韩国企业一年可以节省约1500亿韩元的社会保险资金。 该人士还表示,按照国际惯例,派遣劳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义务缴纳免除期限为5年,但考虑到两国的派遣劳动员工多为长期滞留人员,因此决定延长至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