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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喜迎十八大·翰墨抒情怀"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2-5-30
    市场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喜迎十八大·翰墨抒情怀"主题活动的通知》(闽委工综[2012]39号)转发给你们。请机关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动员党员、员工,认真做好作品的征集推荐工作,并将参赛作品于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前交至机关党委。 附: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喜迎十八大·翰墨抒情怀"主题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机关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喜迎十八大·翰墨抒情怀" 主题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充分反映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抒发机关党员干部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展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省直机关工委决定会同省老年书画艺术协会联合开展省直机关"喜迎十八大·翰墨抒情怀"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福建省老年书画艺术协会 二、协办单位 福建大剧院 三、时间及地点 展出时间:2012年10月13日至15日 展出地点:福建大剧院 四、征稿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应体现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作者原创的书法、国画、诗词、摄影作品,可以个人独立创作,也可以多人合作。 2.书画作品一律竖式,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最小不小于6尺宣纸三开。 3.诗词作品传统格律诗或现代诗均可,现代诗不超过30行(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4.摄影作品数码照片或胶片照片均可,黑白、彩色不限,作品10-12寸,数码照片除提供照片还应附光盘或发送至邮箱。 5.书画作品无须装裱,但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单位、姓名(勿用别名、笔名)及联系电话。 六、征稿时间及数额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2年7月30日。 每个厅局单位可择优推荐书画作品各2幅,诗词作品2篇,摄影作品2桢。 七、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从推荐作品中评选出优秀的书画诗影作品。入选的书画、摄影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裱装后予以展出,入选的诗词作品由主办单位编印成书。所有入选作品均发给证书。 八、有关要求 1.本次主题活动是省直机关迎接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做好作品征集、推荐工作。 2.参加过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书画、诗歌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再选送参加本次主题活动。 3.要按要求及时向工委宣传部报送作品,并认真填写作品推荐表。 联 系 人:李选 丁玲 邮 箱:zxb1953@qq.com 联系电话:87822842 87852819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