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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3-28
    流动党员党总支、市场机关各党支部: 中央和省委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闽委工组[20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场机关各党支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自评,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分类定级参考评分标准》,并于2012年3月30日(周五)上午报机关党委。流动党总支按照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流动党员各支部的填报情况,并填写《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于2012年3月31日(周六)上午报机关党委。 附:《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机关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