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2-20


     海人职字[2021]14号

    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为做好中国海峡人才市场202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保管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在职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 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人社办〔2018〕274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闽人社发〔2021〕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非全日制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

    1.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取得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三)申报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未按第三十七条规定考核确认初级职称的,可在各职称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技术年限,同等申报中级职称。”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从事工程技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工程技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6年;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3年,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5.根据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具备申报评审工程师规定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者,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土建专业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6.根据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从2019年1月起,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其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7.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四)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算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注册登陆。申报人员登陆www.hxrc.com(中国海峡人才网),从首页“职称评审”点击进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会员注册、登陆。

    2.网上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认真填写网上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报,根据网上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有关材料。

    其中,工作单位在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晋江、南安、安溪等地的申报人员,可选择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在当地工作部进行网上申报。

    3.表格打印。网上审核结束后,申报人员根据短信提示,进行网上确认提交,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2月15日。

    (二)现场审核

    1.网上预约。通过网上审核后,申报人员可在网上预约现场审核时间,未经网上审核的,不能预约;一个预约号只能现场审核一个人材料。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以外各地市工作部申报的人员暂不采用网上预约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在网上预约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提交纸质资料。未经网上预约申报的,不予现场审核。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以外各地市工作部网上申报的,通过线下电话预约方式向网上申报的工作部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代理企业员工和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工作部申报的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8日,其他个人代理的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15 日。

    2)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请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及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成果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发现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docx



    附件2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及各工作部办公地点(含现场审核)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3 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4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