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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位台胞在泉建缴住房公积金

    2019-12-31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泉州市公积金惠台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已为329位台籍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超过百万元。

     

        据了解,为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为台湾同胞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泉州市公积金中心于20183月出台台籍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实施细则,来泉工作的台湾同胞可以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

     

        全市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将台籍职工纳入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今年下半年起台籍缴存职工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均可视同持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享有高层次人才同等优先服务待遇,一窗办理所有公积金业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