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
陈嘉庚(1874年10月21日—1961年8月12日),著名爱国华侨领袖、企业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集美社(今福建厦门集美区)人。
1913年,陈嘉庚回家乡集美先后创办了集美小学、中学、师范、水产、航海、商科、农林等校(统称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学村各校师生都尊称其为“校主”。
1949年,陈嘉庚应毛泽东主席的邀请回国参加全国政协筹备会,后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等职。他被毛泽东称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
1990年3月11日,国际小行星中心和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把一颗编号为2963的小行星命名为“陈嘉庚星”。
陈嘉庚一生,为辛亥革命、民族教育、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的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2019年9月25日,陈嘉庚被评选为全国“最美奋斗者”。
人物故事
陈嘉庚说:“凡事只要以国家利益、人们利益为依归,个人成败应不在计。”这种强烈的爱国精神是他不断前行的动力。他一生奉行注重实业、爱乡爱国、兴学报国、服务社会等理念,至今仍有深远影响。
艰苦创业,一生践行兴学报国
陈嘉庚一生奉行“国家之富强,全在于国民;国民之发展,全在于教育”的理念,在各地创办和资助的各种类型学校,总数达118所。
1874年10月21日,陈嘉庚出生于福建同安县集美村一个侨商家庭,早年从父经商,在南洋谋生。他诚毅为本、艰苦创业,成为东南亚橡胶业的拓荒者和先驱,被誉为“橡胶大王”。
成长于内忧外患、民族危亡、国难深重的时期,陈嘉庚目睹列强在中华大地上肆意践踏,产生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
陈嘉庚认为,振兴工商业的目的在于报国,但报国的关键在于提倡教育,因而“立志一生所获的财利,慨办教育”。1893年,他20岁时就在家乡创办“惕斋学塾”,1913年又创办集美小学。此后,他与胞弟陈敬贤先生一起,边集资边办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先后在家乡创办了包括幼稚园、小学、中学、师范、水产、航海、商业、农林等校在内的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资助了闽南20个县市110多所学校;并在侨居地新加坡倡办和赞助了道南小学、爱同小学、崇福小学、南侨中学、南侨师范水产航海等许多学校。陈嘉庚一生几乎把他的全部家财都用于兴学。
创办厦门大学,是陈嘉庚兴学史上的一座丰碑,在维持厦大办学上,陈嘉庚花费了大量精力,也牺牲了自己的事业。
1919年迫不及待回到祖国,着手创办厦门大学,临行前他郑重宣布:“此后本人生意及产业逐年所得之利,除红花外,或留一部分添入资本,其余所剩额,尽数寄归祖国,以充教育事业。”正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他在《东方杂志》向整个社会发出《筹办厦门大学附设高等师范学校通告》:“鄙人久居南洋,志怀祖国,希图报效,已非一日。”据说当时陈嘉庚看到福建遍地“贫困愚昧”,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急需人才,于是他倾尽家财致力办学,并希望能以此举使其他华侨也“有所感动”,一起来兴办教育,他担心如果自己只拿出十分之三四或一半,可能无法“动其心”。
怀着这样的拳拳赤子之心,1921年,陈嘉庚创办厦门大学,亲自选择校址、校长,主持建筑校舍,高薪聘请师资,设文、理、法、商、教育等五院十七系,为海内外培养高等人才。在开学典礼上,他斩钉截铁地说:“当此风雨飘摇之际,国势岌岌可危之时,(创办厦大)岂能久待!”
然而,当一切蓬勃正起的时候,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世界爆发经济危机,陈嘉庚的企业也不能幸免。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每年的办学经费达上百万元,经济运转良好时尚勉强支持,如今已资不抵债。1932年,有外国财团表示愿意注资帮助他,却以他停止办学为条件,陈嘉庚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说出那句著名的“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事实上,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他卖掉了自己的三座大厦以支持办学,即使抗战时期校园被炮火摧毁他也立即着力先修校舍。由此,陈嘉庚“毁家兴学”的盛名遍传海内外。
这条执着的道路,陈嘉庚支持了16年。这16年中,他几乎耗尽家财,花费超过1亿美元。直到1937年,他终于无力支撑后,将厦大无条件献给了政府,从此厦大从私立办学改为公立办学,他也一直被厦大奉为“校主”。尽管资产颇丰,他本人生活却极度艰苦朴素,自奉菲薄,居旧室,自定伙食标准不超过5角。他的座右铭是:应该用的钱,一分也不吝惜;不该用的钱,一分也不花。直到临终之时,他把遗产300多万元全部献给国家。
率先垂范,热衷慈善事业
陈嘉庚早年无资财之时便热衷于公益事业,其自述:“生平志趣,自廿岁时,对乡党祠堂私塾及社会义务诸事,颇具热心。”据《南侨回忆录》记载,陈嘉庚曾多次征集药房和医书,印制后免费赠与乡民。第一次花钱编印医书《验方新编》时,他才20多岁。他指出:“夫公益义务固不待富而后行,如必待富而后行,则一生终无可为之日。”
“万事非财不举”,慈善事业同样需要资金支持,陈嘉庚深知此中道理,也正因为这样,他非常重视募捐活动。
1906年11月的江苏洪涝灾害、1908年的漳州水灾、1917年的天津水灾、1918年的潮汕地震、1920年的威海饥荒、1922年的潮汕风灾、1924年的广东和福州水灾以及1929年的陕西和甘肃旱灾,在这些灾害发生后,陈嘉庚都对灾区人民施以援手,多方筹款赈灾。
此外,他还亲自发起募捐活动,带头捐款。1915年,天津发生水灾,陈嘉庚担任新加坡华侨筹款救济会主席,计募20余万元;1928年,日军占领济南,陈嘉庚担任新加坡“山东惨祸筹赈会”主席;1935年,中国11省发生严重水灾,陈嘉庚担任“华侨筹赈祖国水灾会”会长,动员华侨为国内灾民捐款。
在募捐方法和方式上,陈嘉庚也颇有见地。“今日大会目的专在筹款,而筹款要在多量及持久。新加坡为全马或南洋华侨视线所注,责任非轻,然要希望好成绩,必须有人首捐巨款提倡,此为进行程序所必然”。他认为募捐一定要有人带有并多捐,这样才能募集到较多善款,而通常都是他自己带头捐出巨款。“在1904年至1931年间支出1321万元中,捐资办学的费用就占92%,家用开支仅占2.2%”。另外,为保证筹款的持久,他提出捐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特别捐、常月捐、节日献金捐、货物助赈捐、纪念日劝捐、卖花卖物捐、游艺演剧球赛捐、舟车小贩助赈捐、迎神拜香演戏捐等”。持久的捐赠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慈善行为难以持续的不足。后来,为保障对教育慈善事业的持续捐赠,陈嘉庚还设立了具有现代慈善特征的基金会。
1928年日军制造济南惨案后,陈嘉庚领导华侨社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他带头捐款购债献物,精心筹划组织,使南侨总会在短短3年多内便为祖国筹得4亿余元国币。此外,他组织各地筹赈会为前方将士捐献寒衣、药品、卡车等物资,并在新加坡和重庆投资设立制药厂,直接为前线供应药品。
1939年至1942年间,受爱国侨领陈嘉庚感召,3200多名华人子弟放弃了优越平静的国外生活,从东南亚各国回到中国,在新开辟的滇缅公路上抢运中国抗战所急需的战略物资。
1945年抗战胜利后,陈嘉庚重返新加坡。新中国成立后,陈嘉庚回国定居,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侨联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61年8月,他因病在北京逝世,归葬于厦门集美鳌园。
毛泽东为陈嘉庚题词:“华侨旗帜,民族光辉。”如今,陈嘉庚先生已故去58年,但他“忠公、诚毅、勤俭、创新”的伟大人格和崇高品质,已成为一把精神火炬,一代代向下传递。(综合搜狐、光明日报、厦门大学网、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