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阅档案?

查阅单位(仅限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查阅档案介绍信,注明查阅理由,派查阅人2名(应为查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前来查阅。
注:
1.查阅档案在特定的阅档室进行,不准携出室外,严禁圈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2.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材料;
3.查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4.由于档案存放分总部及省档案馆两个库房,在档案所在库房查阅档案即办;跨库房查阅,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明:1、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均为原件。
2、本流程、标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