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档案资料复印?

1、持本人身份证办理;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供(1)当事人委托书(必须是由委托人全文手写,写明委托事由、受托人信息、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加按手印的材料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单位办理的应提供(1)单位介绍信;(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介绍信指派的专人持身份证原件(出示)及复印件办理。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从业)资格档案资料复印,必须由本人办理。
3、档案不得整册复印,以实际需要选择性复印。
4、档案材料复印件应由档案管理中心加盖"原件复印"及"证明专用章"。

注明:1、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均为原件。
2、本流程、标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