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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支持外籍人才自贸区就业

    2017-12-19

    来源:海峡人才报



        省公安厅近日发布五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惠及群体包括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和自贸区企业等。

        其中三项支持外籍人才、外国留学生在福建自贸区就业创业。具体包括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福建自贸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自贸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中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另两项新政则让外籍华人在闽生活活动及永久居留享便利: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自贸区工作,或在自贸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