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副厅级干部张丽丽涉嫌受贿被起诉

    2017-12-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姚茜)据最高检网消息,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原副巡视员张丽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

     张丽丽简历

     张丽丽,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河北黄骅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2月,任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

     2003年1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4年7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2006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年2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8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9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0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7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10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正局级);

     2011年11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年8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3月,因对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5月,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