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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公示能否涉及个人敏感信息?

    2017-11-29


        据新华社报道 部分高校在网站公示大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信息时,透露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这一做法引发社会关注。有人担心,这些信息如被不法分子利用,将把大学生暴露于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中。


    事件:
    多校学生“身份”被“曝光”


        今年10月,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等4个专业的5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在网站上公示审批表,公示时间长达半个月。在审批表里写有学生的个人身份证号码。


        11月17日,武汉轻工大学将公示信息从网站撤下。但记者调查发现,高校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透露学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湖北高校。


        长沙医学院在公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份初审名单时,109名贫困大学生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在公示期满后,继续公开了一年多。而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官网公示的一份包含88名学生身份证号以及银行卡号的公告,在公示期满后,公开了近三年。
     
    校方:
    “不妥但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最新修正本)第十九条,机关单位或金融、教育、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认为,公示中包含学生身份证号等信息,做法确实存在不妥,但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公示的初衷,是想确保国家奖学金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是为了更好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武汉轻工大学校方表示,“公示”和“泄露”本质不同。相关法律的条款,主要是针对有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学校没有明显触犯法律法规。


    专家:
    个人信息需加“安全锁”


        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指出,个人信息公开应保护公民信息安全。一方面应完善信息公开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配套明细法规,建立公民个人可以公开的事项清单及信息公开内容的限制清单;另一方面应完善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限制权力,防范任性。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21日向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发出预警,在奖助学金等评定环节,不能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