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1-20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江苏通报3起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昨日,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南京、常州、徐州各1起。

     南京市规划局浦口分局副局长马晓玲等人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去年11月1日晚,江浦建筑设计院院长邓庆松、副院长姜吴仁在某酒店违规公款接待市规划局浦口分局副局长马晓玲,以及业务合作单位浦口区康居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飞,副总经理刘辉等人,共消费4757元。马晓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刘飞、刘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庆松、姜吴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浦口区委规划工作委员会书记姜楠、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工委班子成员关智慧,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常州市武进区地税局局长何国民,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中19个相关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价值3.85万元70条高档香烟。去年6月,何国民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香烟、香烟卡等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副局长何勇、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周超等人,于2015年11月5日至9日带领22名高中教师前往长沙某中学学习考察,考察结束后绕道前往张家界、凤凰古城等景区公款旅游,费用共计3.64万元。何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全额退缴相关费用。(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