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意识是合格党员的根本

    2016-4-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周丽云 笔者最近听闻一件真实的事:一位确定拟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在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时,发现其未如实填报配偶在一家公司参股的情况,便取消了这位领导干部的提拔资格。该同志觉得“很冤”,因为自己的配偶并未参与公司分红,因而也没把参股当回事。另一些人还认为组织的规矩有点矫枉过正、小题大做。然而真是如此吗? 自2014年对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查以来,从中央到各级组织部门都反复强调要“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事项。2015年底的个人事项填报,除了本人签字承诺外,更是要求配偶或相关家属要签定承诺书。如此再三地做工作,还依然存在漏报现象,责任只能在自己身上,同时也折射出该同志底线意识、规矩意识的淡薄。 开展“两学一做”,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画出来,可谓切中党员队伍的要害。对于一支有着8700多万党员的队伍来说,必须从始至终注重底线意识的培养和塑造,才能锻造出真正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领导核心。 作为一名党员,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就是其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线。筑牢这“四条底线”,党员干部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可以说,筑牢“四条底线”、强化底线意识,就是衡量一名党员合格的根本。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逾越。筑牢底线意识,也必须抓细抓小。如那位被取消了提拔资格的党员干部,如果当初组织上搞“下不为例、特事特办”、让其顺利地被提拔,该同志说不定会认为制度规矩就是那么回事、是可以打擦边球的。而制度的刚性执行、尤其是突出问题导向的执行,实际上是为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拉响“警报”,让其知敬畏、懂行止。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筑牢底线意识创造了良好契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掌握好“学”和“做”的辩证法,围绕“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严实相济的“学”“做”过程中,把底线意识树起来,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增强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也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抓细抓实;对党员干部而言,明底线、守底线也是其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只有守好“四条底线”,党员干部才能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才能肩负起全面建成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