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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领到高温补贴了吗?

    2015-7-27


        高温补贴发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6月,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不能以藿香正气水、菊花茶、凉茶等实物代替。而今,即将进入8月——




    不少户外工作者惊呼:“高温补贴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在福州市仓山区一处建筑施工现场,当记者提出是否有领取高温补贴时,这里的工人们回答几乎一致——“高温补贴?这是什么?”


         不仅这些建筑工人不清楚高温补贴,同样是经常在户外高温下工作的物流工作者,也不知道有高温补贴这项福利。


        一名在物流公司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日常负责的是场地搬运工作,经常在烈日下进行户外工作,应该是符合条件拿高温补贴的,但是在公司,他们从没有听过有高温补贴,更别说领取这项福利了。


    低于200元者不在少数


        按政策规定,我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每月高温津贴低于200元的人不在少数。


        “我们每个月高温津贴是180元,另外还发了一些正气水、菊花之类的东西。”厦门湖里区一位环卫工作者说,他和他的同事们领的高温津贴都是每月180元,今年5月到9月都有。


        而在厦门湖滨南路工作的陈小姐经常要跑外勤,他们公司规定的高温津贴是每月150元,不过公司最近每天都会提供一大锅的绿豆汤给他们解暑,除此之外每人还发了一箱凉茶。


        调查发现,许多小企业和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往往不发高温津贴。


        在泉州某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工作温度最低不下40℃,每天挥汗如雨,却只有1元高温津贴,每月只有30元高温费。


        晚上6点半,许多市民都下班了,中通快递员小朱还在送快递,热得满头大汗。他说,虽然整天都在路上跑,但他们从来没拿过高温津贴。


        郑先生是福州的一名城管,平常经常在街上执法。提到高温补贴,他说:“前几年都有发,不过从去年开始,单位的高温补贴就被菊花茶和清凉油替代了。”而在交警部门工作的苏先生则打趣:“今年单位没有发高温补贴,可是天气又热怎么办?单位领导就决定给每个人发个杯子,呼吁大家多喝水防中暑。”


        有业内人士表示,因为相关部门没有强制企事业单位发放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没有很明确,都是企业、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所以许多单位都对员工的这项福利打折,甚至不发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发放差别大


        虽然我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但具体的发放情况也因地区和单位而异。


        在社区工作的陈先生对高温津贴的认识就是进入5月之后,每个月发放的200元津贴。“一般发5个月左右,此外就没别的福利了。”陈先生说,社区工作人员经常需要跑社区入户,男同志还好,女同事们都在抱怨,补贴的钱都不够买一支好的防晒霜。


         不过,也有公司很“土豪”。在金融系统工作的陈先生高温津贴就发了5000元,这让他高兴坏了。


    ■吃货型:有公司买了200斤西瓜让员工吃


        有的公司没有高温津贴,但领导是个“吃货”,大家吃吃喝喝也挺满足。


        在软件园一家IT公司工作的罗先生就表示,公司下午就有一些水果吃,上周天气特别热,领导还让行政人员买了两箱冰淇淋。


        有人说夏天和西瓜最配,王小姐的公司领导昨天买了200斤西瓜,让大家随便吃。“最后,大家吃得都走不动了,西瓜还有一大堆,准备明日再战”。


        对舒女士来说,夏天就意味着有喝不完的饮料。舒女士在一家饮品公司工作,除了高温津贴,公司时不时会发一些自家产品,今年送的是运动饮料和咖啡,“领导可能希望我们快动起来别偷懒”。


    ■贴心型:绿豆汤凉茶 消暑圣品常备


        金银花、菊花、绿豆汤等都是消暑利器。在国企工作的汤小姐入夏以来,就天天享受这些福利,不仅如此,公司还配备了防暑药品,如正气水、仁丹等。


        不仅是国企待遇好,一些私企也不错。陈先生的单位最近也有绿豆汤,老板还自己掏腰包买凉茶给大家一起喝,氛围特别好。


    ■男友型:发了杯子和茶叶 啥事都得多喝水


        有人吐槽男友,每遇感冒,都一句“多喝水”搞定。林小姐公司的高温福利也很“男友”——发了杯子和茶叶。
    林小姐说,公司特别喜欢发杯子,以往有节日,也都是用杯子打发,“家里的‘杯具’都用不完,送人也不好送,甚至连淘宝二手都出不掉,因为有公司的logo”。


    ■较真型:非35℃不发


        黄小姐说起自己的单位欲哭无泪,不仅没有高温津贴,公司还算得特别精。“公司和我们抠条款,说要35℃高温下工作才有津贴。”


       所以黄小姐出门第一件事就是看气温,人家是盼着气温降下来,她是盼着天气热一点。



    职工对高温津贴知之甚少


        记者发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鲜有劳动者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拿到高温津贴,也不知道自己该拿多少。


    ■时间每年5月—9月


        2014年7月,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区别吗?


        有区别。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主要区别有三点:


        一是适用对象不同。高温津贴适用的是在室内气温≥33℃、露天气温>35℃环境下工作的职工;而防暑降温费适用的是夏季在岗的所有职工。不能把防暑降温费直接等同于高温津贴,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仍然有领取高温津贴的权利。


        二是给予方式不同。高温津贴必须现金支付,而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而防暑降温费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以实物形式发放。


        三是发放标准不同。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职工进行高温作业的,应当按月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9.2元。高温津贴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可以在每年5-9月份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具体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归入职工福利费范畴,计入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不能用实物代替


        不少单位用实物,如藿香正气水、菊花、凉茶等代替高温津贴,这样行吗?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人社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发放防暑物品属于福利或劳保用品,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不影响高温津贴200元的发放。也就是说,因为发了东西,就不发、少发高温津贴,不符合规定。


    我省严查高温津贴落实情况 职工可维权举报


        记者发现,一些高温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有所了解,但明知道有这津贴却也不敢向企业讨要,特别一些基层劳动者只领取每个月的工资,对高温津贴一事并不知情,偶尔能够领到单位发的冰镇绿豆汤和矿泉水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么,用人单位的高温补贴发放到底由谁来监管?职工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展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进展。


        而对于许多户外劳动者不曾听说过高温补贴这件事情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往年也碰到许多类似的事情,总工会和人社部门调查走访之后发现,其实很多企业是把这部分高温补贴包含在了工资里面,但是在工资细目上没有标明。但是,仍然不能排除有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对职工的这项合法权益进行克扣。


        记者也了解到,高温期间,我省各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深入高温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比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以及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劳动者如遇到用人单位强迫在高温天气下工作,以及未按规定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