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报初级或中级职称材料的通知

    2013-9-10
    各有关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为做好海峡人才市场2013年度人事委托代理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考核确认工作,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规定,请符合条件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于2013年11月30日前到本市场四楼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确认对象 1、申报“员”级职称: 全日制普通中专、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 2、申报“助理”级职称: ★2010年7月以前毕业且聘任“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的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 ★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个月。 特别提醒: 1、申报法律、教师、会计系列职称需提供相应的律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 2、 卫生系列、出版系列、翻译系列的初级职称,不用申报,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就业报到时间滞后于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的,请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中级”职称: ★2010年7月以前毕业在我省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的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特别说明:凡已实施全国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系列的中级职称考试。) 二、应提交材料 1、全日制普通中专、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初次申报职称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详见“相关表格下载”) 2、2010年7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申报“助理”级职称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详见“相关表格下载”) (2)、《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2份(注:聘任“员级”两年期间每年度一份)(详见“相关表格下载”) (3)、劳动合同或聘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员”级职称证书。 (5)、42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0年7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申报“中级”职称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用硕士确认中级专用表,需正反面打印) (详见“相关表格下载”) (2)、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服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楼服务大厅(邮编350001) 服务网址: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点击----公共服务“职称评审”服务专区 客服热线:0591-9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