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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洋镇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2022-6-27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名称

    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

    湖洋镇国有企业。

    三、招聘岗位

    会计岗位人员。

    四、招聘人数

    1人。

    五、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考镇聘临时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等福利待遇(以实际发放为准)。

    七、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经济类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安排;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八、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健康体检、研究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湖洋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报名。

    联系电话:0597-3801111,15080256879(李女士)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组织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未达到时,需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满分100分计,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笔试的时间及地点由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健康体检

    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研究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镇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

    (二)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各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六)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

    (七)拟聘用人选如在考察、体检、公示或聘用等过程自愿放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上杭县湖洋发展投资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