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经研究,定于2020年下半年召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保管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 [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人社办[2018]274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非全日制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
1.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取得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报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本科学历,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已获得技术员但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员工作8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5.根据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土建专业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6.根据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从2019年1月起,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其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7.根据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四)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注册登陆。网上申报人员登陆www.hxrc.com(中国海峡人才网),从首页“职称评审”点击进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会员注册、登陆。
2.网上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认真填写网上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后,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其中,工作单位在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晋江、南安、安溪等地的申报人员,可就近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在当地的各分部咨询申报。
3.表格打印。网上信息修改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再次提交申报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21日。
(二)网上预约申报及现场审核
1.网上预约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后,申报人员可在网上预约现场审核时间,未经网上审核的,不能预约;一个预约号只能现场审核一个人材料。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以外各地市分部申报的人员暂不采用网上预约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在网上预约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人员根据《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提交纸质资料。未经网上预约申报的,不予现场审核。
(1)总部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8月3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代理企业员工和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申报的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3日至21日,其他个人代理的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24日至9月18日。(注: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和福建海峡职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网上申报的,于2020年7月13日至7月24日通过线下预约方式向所属分部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楼服务大厅。其中,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和福建海峡职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网上申报的,现场审核地点详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8]费字361号文件规定,评审收费为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650元。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0591-96345。
(二)联系地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部为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
(三)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咨询电话和联系地址见附件2。
请各人事代理单位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及时报送,逾期报送的我们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docx
附件2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分部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3 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4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