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介绍
福建省电力工业起始于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到1949年底,全省电力装机8656.6千瓦,年发电量860万千瓦时。解放后,先后归福建省人民政府实业厅、省工业厅、省水利电力厅、省水利电力局管辖。1980年8月,形成全省统一电网。1983年1月,在福建省水利电力厅电业管理局的基础上正式组建福建省电力工业局,上划中央管理。2000年6月26日,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正式改组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8月31日,挂牌成立了福建电力行协;有关政府职能移交后,于次年6月11日撤销了福建省电力工业局。
2003年网厂分开改革中,省公司所属的28个直属及参控股电厂移交给中国华电、中国国电投和中国国电等3个发电集团公司或股权留待划转辅业公司,移交总装机容量为342.18万千瓦,其中水电厂17个、容量178.03万千瓦,火电厂9个、容量162.95万千瓦,风电厂2个、容量1.20万千瓦。
福建电网最高电压等级为500千伏,目前已形成从南到北、由后石电厂至宁德变的500千伏沿海2回路主干通道,并通过宁德变至浙江双龙变的2回500千伏线路并入华东电网。全省220千伏主网结构为双回环网,覆盖了全省全部九个地(市)。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发电装机为2204.7万千瓦,其中水电895.7万千瓦,火电装机1300.1万千瓦,风电装机8.9万千瓦,水电、火电、风电装机比例为40.6∶59.0∶0.4。全年净增发电装机442.5万千瓦,其中水电73.2万千瓦,火电365.6万千瓦,风电3.7万千瓦。全省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546小时,其中火电利用小时为5034小时。
2006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66.8亿千瓦时,比增14.6%;公司售电量644.1亿千瓦时,比增13.6%;省电网发电最高负荷为1549万千瓦,比增20.0%,省电网用电最高负荷为1431万千瓦,比增19.0%。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条件:
1、专业:电力类专业
2、学历:"211"工程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0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毕业时持有《就业报到证》。
5、在校文化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优秀。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联系电话:87076326 联系人:严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