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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2013年毕业研究生专场
  • 摊位号:5
  • 时 间:2013年2月22日
  • 地 址: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金环路6号)
  • 单位名称: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招聘公告 


福建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是福建省红十字会直属的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捐赠物质的接收、整理、消毒、保管及备灾救灾物质的采购、分发等工作;灾害现场勘查与评估,编报制定救援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训灾害救援人员等。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管理岗位人员1名。负责灾害勘查与评估,编制制定救援方案和计划,救灾物质的运送分发和救援人员的培训。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述、组织协调等能力;具有团队合作、开拓创新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应出具学校证明。应聘人员复印件资料恕不退回。 

2.信函报名:于3月1日前将上述“现场报名”中要求的相关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省红十字会机关党总支办”,邮编350003。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5日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参加考试人员。 

(三)组织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体检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和公示合格人员,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本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