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基层卫生人才政策简介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发展,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改善待遇 鼓励与引导卫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①从2011年5月起,我市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发放基层工作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补助500元。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给予奖励,按照高级职称500元/月、中级职称400元/月、初级职称300元/月的标准发放。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服务取得的净收入超过核定部分,允许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工作人员,有效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提速"培养" 面向基层定向培养全科医师
从2011年起,我市每年委托福建医科大学面向泉州生源、定向泉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30-5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招收对象为填报福建医科大学本科一批临床医学(面向泉州)专业志愿,并同意签订定向到基层服务合同书的高考考生。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市财政每年给予6000元的补助。毕业后经全科医师培训后,由政府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5年。
"引、招"并举 广纳人才充实基层卫技队伍
①针对基层卫技人员招聘困难实际,通过简化本科生招聘程序,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录用的方式进行,对紧缺急需的专业适当放宽招聘条件等方式招聘人才;②卫生与人事、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主动联合到高等医学院校招聘;③对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直接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办法招聘为特岗医师。2012年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将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和县级医院选派两种方式遴选特岗医师;④招聘一批本专科临床专业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具备临床教学能力的三级医院对招聘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进行培训。本科生进行临床能力培训,历时二年。专科生经过"专升本"学习后进行临床能力培训,历时三年。经过培训,使医学专业毕业生具备在乡镇卫生院独立承担临床诊疗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