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会名称:1月22日全省毕业生供需见面大会

摊位号:95

时 间:2006年1月22日

地 址:省体育中心

摊位信息  >>>

武警福建总队

武警福建总队2006年毕业生需求信息

一、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应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除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二、接收专业
1、军政指挥类17名。包括中文、新闻、法律、政治、哲学等专业。
2、医疗类10名。包括临床医学、检验学、生物医学工程、核医学、心理医学等专业。研究生5名,本科生5名。
3、工程技术类8名。包括计算机管理、通信与信息工程、土木工程、会计学、心理学等专业。
三、接收条件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基本条件是:(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二)应按时获得毕业证书以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四)身体健康,符合部队院校招生学员体检标准。其中:补充到军政指挥岗位的身高1.70M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补充到医疗岗位的不低于1.65M,双眼裸视力不低于不低于4.3。
四、岗前培训
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到军队院校进行岗前培训。补充到指挥岗位的,进行1年的军政基础训练和专业训练;补充到其它岗位的,进行3个月的军政基础训练。
五、毕业待遇
1、毕业生接收入伍后,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毕业生接收入伍经岗前培训后,其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科生定副连职,研究生根据工作年限一般定正连职至营职。
3、毕业生接收入伍后,在校学习时间计算干部住房补贴的年限时间。
4、拟接收对象可免费参加部队组织体检。已确定接收对象从学校到部队报到的差旅费按规定标准由部队统一报销。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6232、87096236
联系人:林玉琴、邹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