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三明市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可申请创业启动支持

    2015-9-18
     

    一、为支持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在闽创业,推动和引导我省互联网经济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推进我省互联网经济加速发展,经省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议定,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15]4号),三明市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可申请创业启动支持,申报截止时间925日。

    二、2015年创业启动支持分一般、优秀、重点三类,由省级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申报企业属于电子商务、物联网产业、智慧云服务、文创媒体、互联网金融、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互联网基础服务八大重点领域的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申报者可登陆福建引进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fjrc/)下载填报《福建省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及纸质版(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一并报送。

    四、有关申报材料

     为保证您申报顺利,请您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五份(须单独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光盘一份(包括《申请表》及所有附件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窗口核对后退还)

    (四)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按照封面、目录、证明材料标准格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1、按照文件规定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交认证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需加盖企业注册所在工商部门公章)

    企业财务报表(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企业纳税证明

    企业经营业绩及创新性分析报告(如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预测分析报告

    预期风险控制报告

    2、按照文件第四条规定,附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之一(也可多项提交)

    按第四条第一款申报须提交企业盈利模式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5年内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

    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优秀或重点项目入选证明

    福建省互联网创业大赛优胜者获奖证明

    按第四条第五款申报须提交有关个人完税证明

    按第四条第六款申报须提交相关企业个人任职证明

    按第四条第七款申报须提交个人相关资质认证或技能认证

    按第四条第八款申报须提交国家重点高校、学科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证明

    按第四条第九款申报须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按第四条第十款申报须提交近5年内获得海外高校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印件

    其他能体现个人资质和企业发展的证明材料及申报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关事项

    五、联系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物资大厦四楼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三明分部

                   联系电话0598-8290133,0598-829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