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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世纪之--比尔-盖茨和史蒂夫-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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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999/9/24 13: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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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穿西装和衬衫,乔布斯总留着大胡子蹬着一双旧运动鞋;一个当年在教室拼命写程序,一个当年在车库里玩电子元件;一个上完中学上大学而后从大学中退出,一个曾跑到印度体验神秘主义又参加了“公社运动”;盖茨将他的公司命名为“微软”,确定他们只从事软件开发,乔布斯给他的公司起名叫“苹果”,那一年他在俄勒冈公社中种植的苹果大丰收。 乔布斯从印度回来后发现“所有东方宗教对世界的贡献都不及爱迪生一个人大”,然而是比尔-盖茨成为新的科技文化的象征,他的身价在1996年夏天是180亿美元,到1999年夏天达到1000亿美元。 乔布斯反盖茨--他是个硬件大师,而不是软件;他是一个开创者,而不是一个跟随者;他是一个创造者,而不是一个复制者;他是一个反对偶像崇拜的人,而不是一个巩固产业标准的人。但盖茨是,如果说,19世纪末最重要的新兴产业的产业秩序是由洛克菲勒所建立,那么20世纪末最重要的新兴产业的产业秩序则是由盖茨建立。 1996年7月,微软与通用电气公司(NBC的母公司)合作经营的微软--全国广播公司有线电视新闻网开播,主持人雷诺有过这样一段开场白:“我是NBC‘今夜’节目的主持人,NBC这3个字母代表‘现在与比尔兼容’(Now Bill Compatible)。” 现在与比尔兼容,不愿意的人请举手。好,你们去向乔布斯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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