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中国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
作 者
发表时间
1999/9/15 11:43:07
发
表
内
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业 务开展和管理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公告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在其主营业场所内代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另设独立的代理网点, 不得外出展业,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客户选择保险公 司的权利。 保险兼业代理人最多只能同时为四家保险公司代理保 险业务,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业务。 保险公司只能委托已经保监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人 代理保险业务,并根据总公司统一制定的代理合同文 本与保险兼业代理人签订保险兼业代理合同,加强对 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 保险兼业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险种及代理合同 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 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保监会核准,不得从事保险兼业 代理业务,各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其代理保险业务。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 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自今年三月以来对 保险兼业代理人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据保监会官员 称,这一工作目前已经结束。 公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原审批的保险兼业代理 人与此次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此次结果为准。对于 违反上述规定者,保监会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究 保险公司的责任。
返 回
回 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