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经理层从自由流动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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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999/9/11 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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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规范经理市场,促进一个自由流动的经理阶层的形成,是我国许多管理学者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的一项重要对策。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企业中,就是把资产经营权与控制权转移到经理层手里。这些经理人员如果比政府官员拥有更多经营企业的信息与技能,这种权力转移就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反之,经理人员不具有良好的素质,企业经营就会恶化。因此,通过经理市场的竞争选择功能,形成并壮大企业所需各层次的经理群体是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 从理论上讲,经理市场应做到完全开放的竞争,使有能力和尽职的经理同无能力和不尽职的经理在市场中被区分开来;前者能很快得到任用、升职与高薪,后者只能取得低职低薪,甚至被淘汰出局。即使现实中的经理市场其竞争尚未完全开放,但市场的选择淘汰机制仍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经理因顾及长远利益而努力工作。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教授高俊山指出,在不完全竞争的经理市场中,由于合适人选有限,经理市场约束经理行为的功能与完全竞争的情况相比也有限;只要不完全竞争的经理市场不能完全反映经理的实绩,或者不能作出反应,那么,经理们就有可能不积极工作,甚至谋取私利。 但是,指望改变政府决定经理人选的做法,至少在当前尚不现实,短期内国家作为最大股东的事实也不会改变,因此,需要设计政府通过经理市场决定经理人选的工作模式,以此替代由政府培养考核任命经理的机制。这样做有如下好处:加快自由流动的经理阶层的形成;通过市场选择淡化经理的官本位意识;改变能上不能下的终身制。 高俊山教授主张将经理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挂钩,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减少董事与经理相互交叉任职,改变监事会软弱无力的现状。他说,物质激励虽不能代表一切,但非物质激励也会带出错误的引导,有些精神激励如社会地位、管理权限、成就荣誉等往往引导经理盲目扩大企业规模、轻易投资高风险项目、追逐“隐性收入”等,滋生腐败现象。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经理的官本位意识与任命机制需要通过规范的经理市场来加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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