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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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准许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间更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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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9/1 8: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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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太原8月31日电:(记者 刘建林)记者今天从山西省人事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了新的政策,准许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在见习期间更换工作单位。 真正实现学有所用、力争达到人尽其才,是广大毕业生的追求,也是人事部门尽力协调的事情。但是由于政策的局限,以前的大学毕业生持派遣证到单位报到后,学用不一的想调整单位,最起码也得等到见习期满以后,且手续繁杂,关卡重重。因此,以往的大学生毕业就业往往是“一锤子”买卖,其弊端不言而喻。 山西省人事厅《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调动调整办法》规定:在确属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的;要求到基层单位或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要求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等情况下,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后,人事部门准许调整工作单位,并按照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其见习期调动前后连续计算。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宗旨是提高人才合理、合法流动的频率,尽可能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其重点在解决专业不对口、优先考虑老、少、边、穷地区和国家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据悉,该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广泛关注。有关人士分析说,此举将对大学生就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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