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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改了,期限变了,5位职工的工作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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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8/30 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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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改了,期限变了,5位职工的工作没了 到9月1日,心爱的工作就没了。要说下岗也没什么, 可让张冰冰不明白的是到 2001年终止的5年合同,怎么突然成了3年,她这样就下了岗也太冤枉。 张冰冰和与她有着相同遭遇的5位同事不但找了原单位,还要找劳动仲裁,看看 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 张冰冰告诉记者,她是北京电影公司下属的电影器材公司的职工,1996年, 单 位领导找他们,说单位改革, 实行合同用人,像她这样工作不满10年的都要签个中 期合同,时间是3年至5年。张冰冰一听,既然是统一安排,又是改革需要,就签吧。 当时签订的是从1996年9月2日起至2001年9月1日止,时间是5年。公司也未按有关规 定,将合同一式两份中的一份交给她本人保存。 今年7月28日,电影公司的领导找他们单位的8个人谈话, 说合同期快到了,想 听听他们的意见,想不想再继续签约, 当时大家都表示愿意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但 仅隔两日,张冰冰、马骏、张凤兰、谢苏燕、尹兆英5人接到通知,他们的合同期已 到,并且不再续签。他们的合同被终止了。5个人很奇怪,与电影公司签订的合同不 是5年吗?当他们拿到本该早就送到他们手中的合同书时,才发现在第一款第二条的 终止日期已被改为1999年。张冰冰说,在更改之前, 甲方北京电影公司从未有人向 他们征求过意见。记者看到张冰冰等5人的合同书上终止日期被涂改液更改的痕迹很 明显。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电影公司党委书记景俊秀,她解释说,更改合同是他们工作失 误,这是由于他们对有关法律还不清楚,也没有这个意识。签订合同之初没有送达当 事人是因为当时公司的人事干部变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公司没有人事干部,也没 人做这个工作。至于5年变为3年是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就已变更,而且变更时间是领 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张 冰冰等人是工人,所以合同期是3年,只有管理人员和干 部才是5年,这在大小会上说过几次,职工们应该知道。公司考虑到 这几位是老职工, 将特殊对待给予一定的补偿。 记者又采访了北京市劳动局信访处,一位负责人讲,首先,电影公司在签订合同 之时,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由劳动者保存,电影公司未做此事是不对的,这违反 《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其次,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并执 行合同,如有更改也必须取得双方的同意。其中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合同内容。这 5名职工可以互为证人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仲裁的期限是接到合同终止通知60天以 内。 据了解,张冰冰等人已将此事报请东城仲裁,他们与电影公司的劳动纠纷不久就 会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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