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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划分大中小型企业有新标准
作 者 发表时间1999/8/9 10:52:53

 







  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共同参与对《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修改,今后将实行新的划分标准。   新的划分标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标准,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根据1998年的统计数据。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大型企业的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及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的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的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00万元以上;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据悉,参与划型的企业范围原则上应包括所有行业和所有组织形式的企业。鉴于目前工业企业划型工作与国企三年解困工作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紧迫感。工业企业将按上述划型指标进行划型,以确定工业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对于非工业领域的企业划型指标和标准,将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   有关专家建议,为反映各类企业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发展情况,划型标准应随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进行动态调整,可考虑按经济增长情况每三年对划型标准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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