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劳动争议怎调解?
作 者 发表时间1999/8/6 9:43:58

 







广州昨天首次开会交流工作经验   新快报讯 (记者李剑阁 通讯员罗瑞雄)昨天上午,广州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局组织了一个特别的会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据悉,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五年以来,广州市首次召开的有关调整劳动关系、解决劳动纠纷、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会议。有资料显示,目前广州市劳动争议案件仍呈大幅上升趋势。   会上,广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旅游局工会等4个单位分别作了专题报告,来自300多个单位的基层工会以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说,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底,全市企业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3400多家,调解员已达到7000多人,其中3700多人为持证上岗人员,从1995年到1998年的3年中,共处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5907宗。   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法律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欠缴、少缴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金;其次是一些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拖欠集资款等造成突发事件;再次,由于目前困难企业比较多,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或生活保障费、报销医疗费;第四是部分企业因转制在安排下岗职工时,没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随意性比较大;另外,部分职工思想观念还未转变,不能完全理解现时的劳动用工政策等。

返  回        回    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