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为什么只有50%的工资是稳拿的
作 者
旭华
发表时间
2000/11/28 8: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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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为什么只有50%的工资是稳拿的 文/旭华 问:我是一个年轻人,刚从职高毕业一年,目前在中关村附近的一家电脑公司打工,负责组装计算机。但是我们公司卖的组装机在市场上不太受欢迎,所以公司的业务状况不是太好。本月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只发了50%,另外50%是推销电脑配件的任务,完成任务才能得到另外50%工资,老板说,现在公司不景气,只能这样。请问这种支付工资的方式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们可以找老板理论吗? 答: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作为对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的报酬,主要有两种支付形式: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支付,另一种是以实物形式支付,一般来讲,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货币是衡量和表现所有商品和劳务的统一价值尺度,以货币形式进行分配,既可以更好地反映劳动者个人实际支付的劳动量与劳动报酬的关系,实现按劳分配,还便于劳动者之间收入的比较和衡量,有利于贯彻同工同酬原则。 货币是一切经济活动中起媒介作用的交换手段和支付手段,以货币作为工资的支付形式,有利于劳动报酬尽快转化为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满足劳动者的各种消费愿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所以在这件事情中间,小周面临的不仅仅是工资支付形式的问题,因为同时,如果小周完不成电脑配件推销的任务,他的另外50%的工资就无法取得,所以小周公司的这种工资支付形式也不是实物形式支付。实际上,小周在公司的职责是组装计算机,而非电脑配件销售,他应当通过完成他的本职工作取得他应当得到的报酬,并不需要完成并非他本职工作的任务来获得工资,所以小周公司老板的做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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