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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生挣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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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0/11/1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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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在语文课上学习鲁迅。老师说:“鲁迅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在青少年的心目中,他身着朴素的中式长衫,再冷的冬天也不戴手套、围巾,一年四季穿一双黑帆布胶底皮鞋。乱蓬蓬的头发也不剃。听老师说:“国际友人史沫特莱邀请鲁迅去大饭店赴宴,西崽竟然看鲁迅衣衫简朴而不准他进门!”许多回忆录记载:鲁迅虽然生活简朴,却节省很多钱支援革命。 中国文化人一向出于清高“耻言钱”,或出于隐私“讳言钱”,然而我在牛棚里,没有钱,才懂得钱的重要性。鲁迅1923年曾向我们的祖父母一辈人(那时都是莘莘学子)作过《娜拉走后怎样》的报告。一针见血地挑明———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他的钱来自下列四方面: (1)公务员收入。民国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14年多,这就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 (2)教学收入。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供职教育部外,还在北京的8所学校兼课。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聘请,兼任北大国文系讲师,同时又兼任高等师范等校讲师,每周各1小时,讲课费每月共60大洋左右。 (3)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1927年12月~1931年12月,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定期支付工资49个月,未曾拖欠,共计1.47万元大洋,折合黄金490两。 (4)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12年春~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41024元; 1926年夏~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法币)5000元; 1927年秋~1936年在上海期间,他共收入国币(法币)70142元4角5分。 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164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9000多元;中期(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17.5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1.4万多元;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9年收入相当于今210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两万元以上。从公务员到自由撰稿人,他完全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官”的威势、摆脱“商”的羁绊。值得注意的是,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然而,他有了那么多的金钱之后,却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始终保持勤俭奋斗的本色。 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平均每年16万多元、每月0.9~2万元的收入,充分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摘自《默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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