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私立黎明学校招聘启事
作 者BILL 发表时间2000/10/26 10:27:07

 







一、招聘对象 初、高中各科教师和有管理经验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显著; 3、学历合格,年龄40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 4、有下列条件者优先:地(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指导老师;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论文者;45岁以下特级教师。 三、聘任手续 有意者将本人的有效证件、各种荣誉证书等复印件邮寄或电传我校,经筛选后再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四、工资待遇 根据教育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年收入,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满试用期(一年)继续聘任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政治地位 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校址:福建省福州市斗池路62号 邮编:350002 联系人:林助理 袁老师 电话:0591-3703898 3714274 3702914(传真) E-mail:master0@pub6.fz.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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