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公务员不应贫富差距太大
作 者
文/谷理
发表时间
2000/10/23 8: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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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广东佛山市率先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穷单位富单位收入一样多。市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配收入全部简化为工资、岗位津贴和年度考核奖金三大块。大家的报酬都一样,再也用不着互相攀比了。 如果都按照国务院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管理,则佛山的做法难以成为新闻。但这些年公务员(一段时间称国家机关干部)收入迥异已是不争的事实。富单位月奖、季奖、时节物品累计外项收入超过工资,穷单位办公费用不足,工资收入难保。同一地方,穷富单位公务员收入高低相差甚至达一倍以上。谁不想朝富的单位调?于是请客送礼有了,主管、人事部门忙了,有权的领导吃香了。有人很有经济头脑:花钱跳槽进富单位是低投入、高回报,送出万儿八千,不但一二年就能收回,而且终身受用不尽,何乐而不为?权力与金钱攀亲,必产生腐败无疑。只要这种穷富悬殊的现状不改变,腐败就会重复地、不间断地、一茬一茬地、一串一串地产生。 行政机关部门不是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所谓穷富单位的差别是因政府赋予部门的职能不同而形成的。有的部门管钱,有的部门管事,有的部门管人,分工不同,都是政府的部门。政府的任何部门不可以权谋私,这是国法。然而有些政府的官员却不按章办事而另行一套,一方面,有的富单位会以创收多、工作辛苦等理由通融政府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获取“恩准”,谋得部门和个人利益。同时部门也“有恩必报”,拒腐意志不坚决的领导者一样坐收其利;另一方面,有些政府领导干部把分管富单位当成个人敛财的机遇,想方设法捞好处,下面就依样画葫芦,“你有我有全都有哇”。于是,管事有管事的好处,管人有管人的好处,彼此心照不宣。 佛山市的改革是向不平等挑战,是向腐败宣战,树立的是政府形象,捍卫的是纳税人和国家的利益,其意义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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