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
下岗者不是廉价劳动力
作 者
王法舰
发表时间
2000/8/23 17: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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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中国青年报》8月16日有报道《招二百环卫工只来了九人有四名试工者就干了半天》,讲的是天津市和平区环卫局为充实扫道力量,特意留出200个名额给下岗工人,可报名者只9人,其中4人试工半天也放下扫帚回家了。对此,环卫部门希望下岗职工改变就业观念。然而,事实的背后是这样的:这次招聘的环卫工人,工作时间为下午4时到8时,月工资200元。而天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每月241元。 这每天4小时的工作,每月200元的工资,平均每天不到7元钱,不要说养家,糊口都难。与241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相比,工资的低廉就更显而易见。因此,最后的5人能否将扫道进行到底,我都怀疑。 面对这种事情,人们总是在说下岗者应该转变观念。如何转变?难道就是接受不公正的待遇,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是不是在有些人心里,认为下岗者低人一等,都是些无技术、没能力的人?给你份工作是对你的恩赐,你没有权利挑肥拣瘦,更不能谈条件、讲待遇,否则就是不识抬举!对于我的任何安排,合理的不合理的,你都应该高高兴兴上班,快快乐乐回家。至于待遇低得过分,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你是下岗职工。 其实,这种不公正不仅对下岗者有,对另外一些人也有。比如,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给他们找一些零工,报酬却比平均水平低得多。如果大学生不接受,便有人说这是狗咬吕洞宾。我们不否认确实有人是真心实意地帮助别人,但如此不平等的待遇,又如何解释呢? 下岗职工只是暂时下了岗,贫困大学生也只是暂时贫困,他们不是比我们都廉价好使的劳动力。要帮助他们,不是建立在歧视上的“帮助”,不是恩赐他们别无选择的“机会”。他们和我们一样,需要的是平等的机会,公平的待遇,自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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