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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入出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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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999/7/27 13: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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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是我国移民在海外集聚的主要地区。我国在世界各国的 3千万移民中,约有2千万左右集中在东南亚各国。在长期开发建设东 南亚过程中,中国移民作出了卓绝的贡献。由于长期不断移居,繁衍 生息,中国移民在某些国家的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个别国家 甚至占有人口的绝对多数。例如在马来西亚中国血统的人占人口中的 36%,新加坡则占78%。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一地区的入境法律制度 的形成,同中国人民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简要来说,这一地区的入境法律制度形成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 一阶段在20世纪以前,中国人可以自由进入各个国家,不论短期逗留, 还是长期居留。一方面是因贸易往来的需要,自唐宋时起,中国人就 开始在当地安家落户。另一方面,自16世纪以后,为了加速当地的开 发,西方殖民者和当地的行政当局从中国招募大批移民,并提供必要 的移民费用,甚至无偿地提供土地供移民开垦,奉行鼓励中国移民的 政策。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开始,即1927年左右,东南亚地区由于受 到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人口过剩,就业困难的矛盾日益突出。随之 开始制订各种法律,建立入境许可和居留登记制度,并且规定了中国 移民的入境限额。尔后,又规定了各国的移民限额。例如,菲律宾 1940年8月公布的移民法规定,每个国家每年入境的移民不得超过50人。 泰国1940年12月底制订的移民法规定,允许每个国家每年入境的移民 为200名,以后又减为100名。第三阶段,亦即从50年代开始,东南亚 各国相继取得独立以后,出于政治、经济、人口和历史的原因,对中 国公民实行了严格的限制。1964年菲律宾颂发的一项法令规定,任何 中国人如果提出移民签证申请,今后概不接受。其他国家也先后实行 了禁止中国公民入境的政策。 东南亚国家在入境问题上,实行明显的差别待遇,即对非社会主 义国家实行优惠待遇,短期入境免办签证,长期入境亦手续便利。而 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则采取歧视政策,或是禁止入境,或是严格限 制。各国法律都明文规定,不准本国公民前往中国、古巴等社会主义 国家。同时亦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古巴等国公民入境实行严格的控 制,特别是对中国公民,更是规定了许多近乎苛刻的规定。 70年代初期,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先后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 系。但是对中国公民的入境政策却未有任何放宽。80年代以前,只有 泰国允许中国公民短期入境。80年代以后,菲律宾、新加坡才开始对 中国公民开放,取消了不准中国公民入境的禁令。马来西亚虽与中国 建交,但是仍然未改变禁止中国公民入境的政策。政府官员称,现在 与中国只限于“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包括人民与人民之间 的关系。对政府关系与人民关系采取相互分离、区别对待的政策。 因此,目前在东南亚地区,只有泰国、菲律宾和新加坡允许中国 公民临时入境,即以旅游者身份入境,但绝不准许以移民身份入境。 即使是以旅游者身份入境,也并不是所有的申请者都能达到愿望。由 于条件苛刻,控制严格,能够获准入境的中国公民还是十分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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