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标 题大学生人格障碍调查
作 者北医科大 发表时间1999/7/26 15:40:36

 







大学生人格障碍调查 北京医科大学 黄悦勤   在大学生的各类精神卫生问题中,人格障碍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 意。所谓“人格障碍”,是指偏离自身所处的社会文化期望范围的、持久 的非正常行为方式或内心体验,并会导致社交与职业功能损害或造成内心 痛苦的一种精神障碍。   当代大学生的人格障碍患病率及影响它的危险因素是些什么,这越来 越引起学者专家和社会的重视。我们首次运用流行病学研究方法,对某重 点理工科大学全体一年级的2205名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同时采用了“人 格诊断问卷”(PDQ-R)、“父母养育方式问卷”(EMBU)和“一般资料 问卷”。问卷筛查出的可疑人格障碍的对象全部由精神科医生采用“国际 人格障碍检查表”(IPDE)进行检查,明确诊断为人格障碍的病例共55人, 患病率为2.5%。其中女性病例17人,患病率为4.05%;男性病例38人, 患病率为2.13%。在国外文献报道中,社会各类群体的人格障碍患病率一 般为2%至10%左右,最高的达14%。我国过去的流行病学调查认为我国人 格障碍的患病率大大低于国外。但此次调查的大学生样本患病率为2.5%, 远高于国内过去已有的有关调查,值得引起学校、社会、家长的高度重视。   调查发现的55名人格障碍的学生中,强迫型人格障碍最多;其次是情 绪不稳型人格障碍和焦虑回避型人格障碍。所谓“强迫型人格障碍”是指 过分疑虑、谨慎,对细节和规则过分关注,过度崇尚完美主义,过分拘泥 于习俗,刻板和固执,不合情理地要求别人严格按自己的方式行事等。所 谓“情绪不稳型人格障碍”是指有明显的不考虑后果的行为倾向,易与他 人发生争吵和冲突,有突发愤怒和暴力的倾向,易卷入强烈的、不稳定的 人际关系,经常导致情感危机等。所谓“焦虑回避型人格障碍”是指有持 续和泛化的紧张感与忧虑,在社交场合总过分担心会被人指责或拒绝,回 避那些与人密切交往的社交或职业活动等。   家庭结构、家庭成员的关系、家庭在整个社会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 父母的养育方式等因素,无一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人格的形成。 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不良的父母养育方式和家庭环境因素与大学生人格 障碍的形成有明显的关系。   父母不适当的养育方式是造成人格障碍的危险因素。比如父母对子女 的惩罚、归罪、羞辱以及当众过分的批评、责骂甚至体罚等行为,子女在 家中被父母当做“替罪羊”或“出气筒”,父母对子女刻薄和吝啬等等, 都属于不适当的养育方式和行为。这些行为易使子女产生自卑感、无助感 和不安全感,使他们在社会交往中害怕失败和被拒绝,过多地把注意力集 中在避免被别人否定,同时表现出较强的逆反心理,对周围环境容易产生 对立情绪,容易记仇报复,这些都使这种人成为发生人格障碍危险性高的 人群。   其次,此次调查表明,父母关系不和睦家庭的子女人格障碍的患病率 为5.56%,是和睦家庭的2.5倍;单亲家庭人格障碍患病率为11.76%, 为双亲家庭的5.9倍。   调查结果的分析表明,父母关系不和睦、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收入过 低、独生子女等都是导致人格障碍的危险因素。父母关系不和睦或父母离 婚会使子女有残缺感、不安全感,导致敏感多疑、自卑、敌意、偏执,焦 虑水平较高,很难与环境建立有意义的联系,因此易于发生人格障碍。家 庭经济收入过低也可能使子女缺乏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也影响父母的养 育方式,从而成为人格障碍的危险因素。   对于人格障碍的预防,首先要提倡正确的父母养育方式,创造和睦温 馨的家庭环境;同时应重点培养独生子女的独立性,矫正不良的行为习惯, 促进人格健康发展。鉴于父母关系不和睦、单亲家庭对青少年人格形成有 消极影响,父母、教师和有关社会工作者应关心不和睦家庭和离异家庭的 青少年,提供足够的心理支持和社会关爱。大学生心理发展正处在由不成 熟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心理机能容易失衡。高等学校对有人格障碍的学生 应给予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性,提高他们对困难、 挫折的认知水平和心理应对能力,使他们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适应 大学生活。

返  回        回    贴